辟谣:液体缓释氮肥不是免登记产品!用户请注意肥料登记证! 需要好好科普
氮肥登记
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是信息传播者,但是我们必须清楚一点:在没有获得真正证实的消息之前,千万不能随意散播谣言,很容易造成以讹传讹的局面。
如果说现在农资市场上,什么产品最火爆,我想很多人会说“液体缓释氮肥”,但是这个产品不管营销在火爆,这只是商业模式和营销模式的问题,不等于这个产品属于农业部门免登记产品。下面我们将从下面几个方面讲一讲这些产品。
第一、氮肥主要产品类型。
氮是植物体内许多重要有机化合物的重要组分,土壤中能够为作物提供氮源的主要氮肥形态分为铵态氮、硝态氮、酰胺态氮,这几种氮源均为速效氮肥,酰胺态氮在土壤中经过微生物转化为铵态氮或硝态氮后为作物生长提供氮营养。目前主要的氮肥包括:①铵态氮肥——碳酸氢铵(NH4HCO3)、硫酸铵{(NH4)2SO4}、氯化铵(NH4Cl)、氨水(NH3.H2O)、液氨(NH3)等;②硝态氮肥——硝酸钠(NaNO3)、硝酸钙{Ca(NO3)2}、硝酸铵(NH4NO3)等;③酰胺态氮肥——尿素{CO(NH2)2},是固体氮中含氮最高的肥料。
④尿素硝铵溶液、脲铵氮肥及磷酸一铵、磷酸脲等氮磷二元肥和硝酸钾等氮钾二元肥。
第二、什么是缓释肥料。
缓控释肥料是结合现代植物营养与施肥理论和控制释放高新技术,并考虑作物营养需求规律,采取某种调控机制技术延缓或控制肥料在土壤中的释放期与释放量,使其养分释放模式与作物养分吸收相协调或同步的新型肥料。一般认为.所谓“释放”是指养分由化学物质转变成植物可直接利用的有效形态的过程(如溶解、水解、降解等)。“缓释”是指化学物质养分释放速率远小于速溶性肥料施入土壤后转变为植物有效养分的释放速率。施人土壤后转变为植物有效态养分的释放速率远小于速溶肥料。
第三、什么样的肥料免于登记呢?
根据《农业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的要求:
(1)免于登记。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2)直接审批登记的种类。农业部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产品直接审批、发放肥料登记证:(一)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经检验质量合格的产品;(二)经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并由农业部认定的产品类型,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经检验质量合格的产品。
第四、那些氮肥免于登记呢?
硫酸铵,尿素,硝酸铵。
第五、那些氮肥直接登记呢?
那么,我们先看看氮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哪些:
(1) 碳酸氢铵:GB 3559-2001农业用碳酸氢铵;
(2) 氯化铵:GB/T 2946-2018 氯化铵
(3) 氨水:HG/T 5353-2018工业氨水
(4) 液氨:GB/T 536-2017液体无水氨
(5) 硝酸钠:GB/T 4553-2016工业硝酸钠
(6) 硝酸钙:HG/T 3787-2005工业硝酸钙 和 HG/T 4580-2013 农业用硝酸钙
(7) 尿素硝铵溶液:HG/T 4848-2016尿素-硝铵溶液
脲铵氮肥:HG/T 4214-2011脲铵氮肥
其他氮肥行业标准:NY 411-2000固氮菌肥料; HG/T 4135-2010稳定性肥料(本标准适用于添加脲酶抑制剂和(或)硝化抑制剂生产的含氮(含酰胺态氮/铵态氮)稳定性肥料(添加脲酶抑制剂的肥料应含尿素) )——特别强调该反应是指的在土壤中的反应。GB/T 34763-2017脲醛缓释肥料
第六,缓释液体氮肥有哪些,是否免于登记或者直接登记呢。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缓释氮肥包括:尿素硝酸铵、脲甲醛缓释氮液、氨基酸类混合产品、含有矿源黄腐酸钾的缓释氮液产品、有机多肽氮肥等。不管哪个缓释氮肥都不是免于登记的“硫酸铵,尿素,硝酸铵”中的一元;尿素硝酸铵和脲甲醛缓释氮液目前有行业或者国家标准,这个可以通过直接审批登记,但是≠免于登记。其他缓释液体氮肥都应该是经过肥效试验在登记的。
第七,目前很多液体缓释氮肥说液体氮肥做了大量的试验是怎么回事。
目前所讲的液体氮肥的全国性试验基本上是尿素硝铵溶液的区域性试验,而不是其他类型肥料的试验。
2016年1月7日,由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与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组织的尿素硝酸铵溶液(UAN)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启动会在京成功召开。中国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王道龙所长、中国氮肥工业协会顾宗勤理事长与新疆兵团第八师土壤改良试验站等13家试验协作单位签订了试验合作协议。在全国氮肥协会,中国农科院等单位的共同协作下,尿素硝铵溶液在全国开展了3年系统性试验,但是该试验仅仅是尿素硝铵一个液体氮肥的试验,而不是所谓的液体缓释氮肥。
第八,执行大量元素水溶肥标准是否可以免于登记呢?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以氮、磷、钾大量元素为主,按照适合植物生长所需比例,添加以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或钙、镁中量元素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产品执行标准为NY1107-2010,该标准规定,固体产品的大量元素含量 ≥ 50%,微量元素含量 ≥ 0.2~3.0%;液体产品的大量元素含量 ≥ 500 g/L,微量元素含量 ≥ 2~30 g/L。
大量元素含量是指总的氮磷钾含量之和。产品至少应该包含两种大量元素,且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4.0%(固体)或者40g/kg(液体)。因此单一的缓释氮肥不符合大量元素水溶肥标准。
第九,进口产品是否可以免于登记呢?
根据《农业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第五条的要求: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也就是说,肥料登记与是否进口无关,均需要进行登记;而且没有生产国使用证明(登记注册)的国外产品的肥料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综上分析,肥料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前提是登记,氮肥免于登记的只有硫酸铵、尿素、硝酸铵三种;其他氮肥,不管是缓释氮肥还是液氮都必须登记,不管是进口还是国产都需要登记;缓释液体氮肥也不属于大量元素水溶肥,其标准也不适合于单一元素肥料;近年,国家大面积系统的液体氮肥肥效试验,是尿素硝铵溶液的试验,其他肥料均是蹭热度,玩移花接木。
最后,肥料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试验。农业的试验周期是多少,大家应该清楚,时间才是检验肥料效果的唯一标准,而不是营销。
(内容整理自“科普中国”、“科学辟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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